|
|
|
“性别”在中西哲学里的地位及其思想后果
|
| |
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可以表现出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行为,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的本质,他的属人的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对他说来成了自然界。 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活动。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文版,72页,120页) 论文摘要:此文提出这样一个主张:“性”(sex, gender)是我们理解某个哲学传统时必须考虑的一个维度;也就是说,在哲学思维中有没有对“性别”的意识,会深刻影响一种哲学的特点与走向。具体的论证结论如下:(1)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部分(存在论与认识论)中无性别意识,但在当代西方哲学中,这种意识正在觉醒;(2)中国传统的主流哲理思想(《易》、儒、道、阴阳、兵、法诸家)中有鲜明的性别意识;(3)这种区别有力地造成了中西传统哲学之间的一些重大不同。比如有性别意识的中国哲理传统看重相对相济的动态生成关系,并[在儒家中]重视这关系所生成的世代结构,也就是家庭、家族、民族与文化的长久延续,善于领会活的生存境域中的时机,认为技艺而非逻辑、科学是获得真知的最有效手段。与此相对,西方传统哲学基本上都是在反其道而行之。文章最后一部分讨论了女性在这两种不同的哲理传统中的地位,触及当前女权主义提出的一些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