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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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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当哈耶克逝世的消息在世界各地新闻和报章上出现时,纪念文章的作者们普遍对这位“缔造了自由世界经纬”的大师表示敬意,在“后现代”思潮日渐成为当代西方“社会批判”的思想主流的今天,哈耶克,做为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一位伟大代表,和他三十年代独树一帜时的情景相似,其思想,其立论,虽然已被民间广泛引述,却仍然是“阳春白雪”,孤独地矗立于主流经济学,主流政治学,社会学以及道德哲学等学术领域之外,即便是“朝圣山“学社(Mont Pelerin Society)的成员们,据我所知,也并非都对哈耶克有深入的理解①。 哈耶克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是他在最后一本著作中称做“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the extended order of human cooperation)的东西[2]。这个东西在哈耶克其它的著作里被称为“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哈耶克提出的这一概念,虽然旨在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的制度实质,但做为这一概念的基础的哈耶克道德哲学却与古典自由主义从洛克到托克维尔对人类思想史上两个核心概念——“自由”和“个人主义”——的解释密切相关”[3]。另一方面,哈耶克“扩展秩序”概念的认识论基础又与从休谟到波普的“演进理性”的知识论密切相关④。最后,哈耶克做为奥地利学派的第四代传人,其体系构造深受康德哲学思辨传统以及维也纳小组例如马赫(Ernst Mach)的影响,在表述上缺少英美学术传统那种(形式逻辑的)“直截了当”性。这三方面的特征使得哈耶克思想长期以来难以被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塑造的大批急功近利的学生和学者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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