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论列维纳斯
|
| |
当代法国哲学家马里翁说:“列维纳斯是自柏格森以来最伟大的法国哲学家,也是第一位严肃地力图摆脱他的思想来源(即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家。”[2]这位伟大的犹太哲学家(Emmanuel Levinas,1905年12月30日-1995年12月24日)最持久的激情就是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进而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做斗争。在他看来,希腊哲学的“第一哲学”观念持久而深刻地规定了西方哲学之为哲学的思想方式,设定了西方那些伟大哲学家的哲学激情和使命。尽管西方哲学古今形态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存在与知识的同一”这一真理观念所塑造的追求整体性知识的意志却很少从根本上受到动摇。基于犹太教的思想传统和历史命运,列维纳斯提出了“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的思想,以反对两千年来西方哲学中的“形而上学的暴力”,在法国单枪匹马地恢复了伦理学在哲学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开出了当代西方哲学的一种新路径。 为了理解列维纳斯的“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的意义,有必要从列维纳斯的视角重新审视一下西方哲学的总体性特征。在西方哲学中,“第一哲学”的概念源于古代的亚里士多德,并一直贯穿于现代的笛卡尔、康德、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哲学理念之中。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区分了沉思的、实践的和技艺的三种知识,而沉思的知识中又分为物理的、数学的和本体论的,而探究“存在之为存在”的本体论亚里士多德将之称为“第一哲学”。在希腊人那里,哲学是对智慧的爱,而最高的智慧就是“神性的智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最接近于“神性的智慧”就是对于“存在之为存在”的知识,就是《伦理学》(卷十:7)中所说的“自足的沉思生活”。因此,哲学就是对存在的探究,而第一哲学研究的是“存在之为存在”,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本体”,它是所有范畴中的第一范畴(1069a20)。由于这一本体论问题既是最普遍的问题,也是所有其它特殊的知识的第一原理,所以它是“第一哲学”。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