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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所理解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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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重大影响的西方哲学家中, 海德格尔几乎是唯一一位与中国的“道”发生了真实交流的思想家。而且,在各种东方思想中,“道”是唯一一个被他公开地、认真地讨论过的“主导词”。更重要的是,他对于道的解释与他自己最基本的思想方式(“开道”和“缘构发生”)相一致,与他当时最关心的问题相配合,反映出这“道”对于他的深远含义。以下就将依据公开发表的海德格尔著作中四次直接涉及道和老庄的文字、以及有关的事实来讨论他是如何理解中国道的。 1、“道”的原义是“道路” 按照上一章的分析,情况应该是这样:1946年夏天,海德格尔与中国学者萧师毅合作, 要将《老子》或《道德经》译成德文。此次短暂合作以失败告终,但这场经历使他对“道”的字源义和衍申义有了直接的了解,促使这位已倾心于道家多年的思想家在公开出版的著作中讨论“道”的意义。下面是这些论道文字中很重要的一处中的第一部分,出自“语言的本性”(1957-58年)。 “道路”(Weg)很可能是一个语言中古老和原初的词,它向深思着的人发话。在老子的诗化 的(dichtenden,诗意的)思想之中,主导的词在原文里是“道”(Tao)。它的“原本的” 或“真正切身的”(eigentlich)含义就是“道路”。但是, 因为人们将这道路轻率和浮浅 地说成是连接两个地点的路径,他们就仓促地认为我们讲的“道路”不适合于“道”的含义。 于是“道”(Tao)就被翻译为“理性”、“精神”、“理智”(Raison)、“意义”或“逻 各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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