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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勒现象学伦理学中的“伦常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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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常明察”(sittliche Einsicht)或“伦理明察”(ethische Einsicht)是舍勒现象学伦理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他曾把自己的伦理学称作“明察伦理学”(即建基于“伦常明察”之上的伦理学),以此来与康德的“义务伦理学”(即建基于“义务意识”之上的伦理学)划清界线(参见[5] 202)。舍勒甚至认为,伦常明察比伦理学更为重要,因为“伦常的意愿尽可不必以伦理学作为它的原则通道——很明显,没有人通过伦理学而成为‘善的’——,但却必须以伦常认识和明察作为它的原则通道。”([5] 88) 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具体问题是: 一、伦常明察是什么?在我们的伦理意愿和伦常行为中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涉及到舍勒与亚里士多德的关系。 二、伦常明察如何区别于:1)义务意识(Pflichtbewußtsein),2)良知(Gewissen)。——这个问题涉及到舍勒与康德的关系。 在处理了这两个问题之后,我们可以对舍勒的伦理学方法和立场有一个基本把握,并且可以理解,伦常明察如何能够为伦理学提供方法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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