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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否认儒家为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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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自然也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在对利玛窦的研究中,必然涉及到他的儒学观,而在其儒学观中,有一个尚在讨论中的问题,即儒家是否是宗教。或者说,通常所谓的儒教之“教”,是教育之“教”,还是宗教之“教”。 在利玛窦儒学观的讨论中,近来有一种观点似乎占了上风,即认为,利玛窦肯定儒家是宗教。也就是说,在利玛窦看来,儒教之“教”是宗教之“教”。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妥。本文正是为此而作。在进入正文之前,我想有一点需要提请诸位注意,本文所说的宗教这一概念,是西方人的概念,当然也是今日大多数中国学者认可的概念。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我想引用两处支持利玛窦儒家为宗教的论述。 第一处在孙尚扬与钟鸣旦合作的《1840年前的中国基督教》一书中,本书第138页说:“对此问题,利氏(引者按:即利玛窦)的回答有二:儒学是一种宗教;儒学不是正式的宗教。”另外,第139页还说:“也就是说,他(引者按:指利玛窦)认为后儒尤其是宋明理学不是宗教。” 第二处出自“中评网”“儒学问题争论”的综述,其中有这样的话,“利玛窦以其基督教背景和立场而认为春秋以前的儒学是宗教,两汉以后的儒学不是宗教,并褒扬前者贬抑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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