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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伦理学而是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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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维纳斯对西方哲学、伦理学的超越 据曾是莱维纳斯和德里达共同朋友的伯耐斯蔻尼教授讲,一次莱维纳斯在电话里对德里达大声抱怨:“人们都说我在讲伦理学,可我明明是在谈神圣。”有了这个提示,我们便该明白,虽然莱维纳斯多言“伦理”二字,但他无意建立一套西方意义上的伦理学。在最终的意义上,莱维纳斯是个犹太思想家。 然而,我们又应看到,莱维纳斯还是个不甘于只同拉比们讨论《塔木德》的犹太思想家。他要以一个普世哲学家的身份向整个世界讲话,让所有的人认识犹太思想中不为西方所知,然而又是西方必须正视的东西绝对意义上的异、他者、无限、超越。为此,他不得不把这些与希腊传统迥异的思想翻译成“希腊的语言”,因为“哲学讲希腊语”。 突破的工作当从现象学开始。这不仅是因为莱维纳斯早年的现象学训练以及随后在法国作为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专家的声名。更重要的是,在他看来,现象学,尤其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代表了希腊传统的可能性在我们的时代所达到的极限。对海德格尔思想的无知,将使我们滞留于前海德格尔时代的“幼稚”之中。那是当代哲学所不能容许的。但是,胡塞尔、海德格尔必须被超越,不是因为在希腊的理路上他们走得还不够远,而是因为希腊传统从根本上有着不可自我修复的缺陷。它急需来自其他传统(比如犹太传统)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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