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隐秘与启蒙——论真理的语言形式
|
| |
本文所论述的隐秘与启蒙问题,简而言之是真理能否向所有人公开,以及在 说出真理时应采取何种形式的问题。隐秘与启蒙分别指称真理的暗示方式和明示 方式。这一问题对真理本身而言并非一个与其内容无关的外部问题,也非仅仅与 言说真理者的个体心性相关的风格问题,相反,它在某种意义上来源于真理本身 的某种特质和要求。另一方面,真理与人类福祉息息相关,真理使人自由,但真 理也包含着巨大的危险,倘若言说真理的时机不 当或形式不对,就可能酿成无法估量的灾祸。因此,深入讨论这一问题有可 能使人在这一时代获得对于真理负面效应的免疫力,并促使思想者采取切合时代 状况的真理言说样式。 本文的讨论由此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对真理迄今为止的各种文本形式进行 修辞分析;其次是论证真理由于其危险性不宜向所有人公开;最后,我将展望在 启蒙现代性中回到隐秘传统的可能性和限度。 真理形式的谱系本文所称真理,专指对作为社会基础的制度规则和人性倾向 的分析、质疑或辩护所形成的命题,一般来说即是针对现存秩序的价值评判体系 及其衍生规制的深层思考,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于人性提出的建构性的要求。价值 中立的社会科学(姑且假定它做到了这一点)和无涉价值的自然科学(我不否认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