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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为何是诠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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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文的哲学术语(其中相当一部分出自日本人之手)中,本体论被用来译Ontologie或ontology;而Ontologie的本义是关于存在(eon,Sein,being)的理论。所以这个词可以被译为存在论、本体论、有论、是论,等等,就看我们如何译eon、Sein或being了。另一个要点则是,eon这个词是古希腊文中系动词eimi的动名词的中性形式,因而存在或本体的问题与这种拼音文字的系词现象、也就是使用是的判断句这样的语言现象密切相关。 对于搞哲学的人来讲,特别是深受西方古典哲学影响的人来讲,“存在”似乎天然就应是最关键的一个哲学术语。其理由是:它执行着最普遍的(一切东西都是存在者,都含有着存在)、最高级的(高出存在者,无可理喻)的理智功能;没有存在,就一切都不存在,也就是一片黑暗,毫无意义;等等。于是,存在与思维的关系、存在的种类和性质、存在可不可以被认识、如何认识存在就成了哲学的最重要的问题。然而,我相信,对于那些与利马窦(M. Ricci,1552-1610)交往的明末清初的士大夫而言,对于清末初读洋玄学、洋理学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讲,being或存在的问题必是个怪诞的问题,追究它似乎是在做一种叠床架屋的费力游戏。讲花红柳绿,语意已足,却偏要说个花是红的;柳是绿的。历史上讲天道、仁义、阴阳、自性、有无、理气不就是精微之学吗?何必非要围着存在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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