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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与民主——先秦与古希腊关于政权基础问题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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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人治与法治一样,民本与民主也是中西政治思想史上的一对重要概念。可以这样说,人治与法治,民本与民主就像两根柱子,分别支撑着中西政治思想两座大厦;又如两块磐石,分别为中西政治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治与民本相关联,法治与民主相统一,因而本章与前章关系密切,所以凡前章已阐述清楚的内容,本章不再论述或只是简要提及一下。民本与民主既有本质区别,又有一定的相同、相通之处,民本论的有些内容甚为精彩。但从根本上说,民本论已不符合现代政治潮流的发展趋势,民本走向民主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第一节 先秦民本论 先秦政治家、思想家对于民的地位、性质及其作用的认识,是从民与神、民与君的关系中去认识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由最初的重神轻民到重民轻神(或重民远神),再到孟子的民贵君轻论与荀子的君民舟水喻。这大体上也就是先秦民本论的思想发展过程。但严格说来,其中“重神轻民”并不属于民本论思想范畴。民本论思想的萌芽是从“重民轻神”开始的。但为了叙述方便,对先秦民本论不能不追溯到最初的重神轻民观念。 夏朝建国揭开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序幕。但夏朝统治者视天帝为最高主宰而轻视民众力量。夏王朝灭亡后,商朝开明君主有鉴于夏朝灭亡的教训,对民众的力量有所认识,商王盘庚说:“重我民,无尽刘。”(《尚书·盘庚上》)所谓“刘”,《尔雅·释估》:“杀也。”即指伤害之意。整句话意思是说要重民、保民,不要让民众受到伤害。盘庚迁都即是为了臣民不受洪水的伤害。但当时的统治集团总体上仍然迷信天命和鬼神,《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表明殷人以神为本。商朝最后一位帝王纣王在面临灭亡时,还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勘黎》)但是天并没有保住纣的王位,在牧野之战中,由于民众的阵前倒戈,商朝竟然被弱小的周王朝所取代。周初统治者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识到了民众是决定王朝命运的关键力量,天命不可靠,民心才可畏,他们慨叹:“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周初统治者还将天命与民众结合起来,认为天命通过民意体现出来,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逸文)。西周杰出的政治家周公提出了“敬天”、“保民”的德政思想。这是当时民本思想的最高表现。周平王东迁后,政治家、思想家们对于民众力量的认识更为清晰,天神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公元前706年,随国大夫季梁在与随君论述治国之道时提出:“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虢国的大臣史嚣对民与神在政治中的作用进行了比较,他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家兴亡决定于民而非什么“神”,因为“神”也站在民的一边。这样,以往那种重神轻民观念就彻底转变为重民轻神了。春秋中后期,郑国政治家子产进一步提出“天道远,人道尔”(《左传·昭公十八年》)的思想命题,从而揭开了先秦诸子天人关系论的序幕,也意味着一个更为理论化、系统化的先秦民本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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