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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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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在这里,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构成我们文化一部分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被合并到后者中去了。完全相反,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分治的要素和力量,在我们的文化中发挥(或丧失)其功能。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引起冲突的对象、一门有人捍卫也有人猛烈攻击和歪曲的教义,这恐怕不会让谁感到吃惊了。因为马克思主义--它的理论和它的哲学--把阶级斗争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且我们十分清楚地知道,在由马克思主义所打开的种种理论抉择背后,激荡着种种政治抉择和一场政治斗争的现实。 然而,不管问题的这方面意义有多大,我还是想把它搁在一边,而来集中谈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悖论性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表现出一个内在的悖论,它起先令人感到难堪,而对此做出的解释也终究是一团迷雾。这个悖论不妨简单陈述如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熟悉的所有哲学,从柏拉图到胡塞尔、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都是被当作“哲学”来生产的,而且本身就运用理性的理论体系给自己的哲学存在提供证明;这些体系产生了话语、论文和其他体系性写作,而后者又可以在文化史上被当作“哲学”加以分离和确认。不仅如此:这类系统的、理性的理论体系总是运用关于它们固有的某个对象的知识或发现,来给自己的哲学存在提供证明(不管那个对象是关于整体、存在、真理、任何知识或可能行为的先天条件、开端、意义,还是关于存在者的存在的观念)。所有已知的哲学,因而都在“哲学史”领域内,运用——传达了关于它们固有的某个对象的知识的——话语、论文或理性体系的形式,在我们的文化史上把自己表现为“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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