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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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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 ——运用马克思的三大理论为社会主义定位 【 作 者】李志凯 【作者简介】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政治学室教授,陕西 西安 710061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是一个劳动力的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的历史性的世界性的协调发展的二重性的社会。是既区别于资本主义(二者都是私有制),又区别于共产主义(二者都是公有制)的特殊的过渡的形态。用马克思的社会“五形态”论来衡量,它就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承上(私)启下(公)的社会形态。我们要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的总体考虑中来设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战略。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历史方位/社会形态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3)12-0039-03 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特别是近30年来,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分歧的症结就在于没有为社会主义定好位,并从这个“位”出发再谈什么是社会主义。 要解决“为社会主义定位”的问题,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和两种生产理论为指导,联系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国情进行综合性的比较研究,在“人类历史”的横坐标和“世界历史”的纵坐标的交汇处,确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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