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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情感与道德原则的双向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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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论文】在儒家看来,每个人从出生到老死都生活在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邻里朋友、上下君臣等人际交往之中,施与、感受着亲慈子孝、兄友弟恭、近邻知己、君惠臣忠的和乐融融的情意。人的世界在现实生活中本质上是一个自然情感的世界,特别是在传统中国血缘社会中,血缘亲情充盈于人的所有现实生活之中,构成传统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本原,这一本原的直接表现是父母子女间慈爱孝悌的自然情感。孔子用“仁”来描述人的自然情感,也用仁来规导人的自然情感。在孔子和后来的儒家思想中,仁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情感,也是普遍存在的道德本体,生化、流行在宇宙之间,参与天地之化育,显用于百姓日用之间。 一、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之仁的自然本源 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核心的“仁”,无论在儒家思想中还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都是不容置疑的最高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对早期的五常,孔子在继承的同时加以改造,用仁统合亲慈孝悌,确定了儒家仁的基本内涵——爱人。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仁的基本内涵是为方便我们今人的理解而概括出来的,在孔子那里尽管仁字出现百余次,但并没有给仁以概念性的定义,只是依对象、情景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能近取譬”地揭示仁的不同内涵;在孔子那里,仁就是人的情感与道德、现实与理想、凡俗与超越。 仁源于人的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及子女之间慈爱孝悌的自然情感,是人的亲爱之情的自然而合理的显现。《论语》首篇即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揭示出仁的根本——孝悌。人来到这个世上,最先感受到的是父母的爱,自然也回报父母以爱,“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生而具有的自然之情,是人所有情感的基础与起点。因为“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慈爱孝悌自然情感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孟子对此揭示得非常清楚:“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同上)。“事亲”、“从兄”是孝悌的具体行为,其行为的发生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亲爱之情的自然流露。人的这种自然情感不同于动物性的自然情感,动物如虎狼虽亦有“仁爱”之性,但只是动物本能,不能外推与超越,而儒家从人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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