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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十六个分规律和附属规律(综合哲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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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第八个分规律 集中提高与分散普及的转化规律 ——事物的由集中提高发展为主到以分散普及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 一、什么是集中与分散、提高与普及 所谓集中发展现象,就是指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每一个方面或局部。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每个方面或局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物。所以,所谓集中发展现象,广而言之,就是指事物分析发展中的每一个相对独立封闭发展的具体事物。 所谓分散,就是指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每个方面或局部的多层次的再分析发展,直到不能再分析发展为止。例如,图书馆有国家级的,将来还会有世界级的。有省、地、县、乡、村、家庭与个人图书室等等。集中与分散是事物分析发展的基本方式之一。与此同时,还有提高与普及的发展方式。所谓提高,就是指事物质量的不断向高级程度的发展趋势。所谓普及,就是指事物的高水平质量向其他事物扩展,把其他事物的质量也提高到与其一致的水平上来的过程。一切事物只有实现相对独立封闭集中的发展,质量才能不断提高。也只有质量提高了,高水平的质量才能向其他事物普及。普及永远都是在提高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提高就没有普及。而没有普及,提高也就不能再发展了。只有实现不同层次的集中发展,质量才能不断全面提高,也只有集中程度发展了,才能产生更多层次的集中发展现象。当集中发展现象已不能再发展了,它就会向全面的分散方向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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