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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十六个分规律和附属规律(综合哲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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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第三个分规律 肯定与否定的转化规律 ——事物的由肯定发展为主到以否定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 一、为什么要把否定之否定规律改为事物的由肯定发展为主到以否定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 过去,人们都把这个规律叫做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个概念是不准确的,是人类认识发展片面性的表现。它的正确叫法应该是事物的由肯定发展为主到以否定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所谓事物的肯定发展,就是指一个事物就是它自己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虽然在一切事物的分析发展中,它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具体事物的质量也是不断提高的,也会不断产生一些新事物,但是,一切体事物本身的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一切具体事物在本质上还是它们自己。所谓事物的否定发展,就是指一个事物既是它自己而又不是它自己,既是其他事物而又不是其他事物这样一种发展状态。一切事物的综合发展过程,都是它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具体事物之间的完全的全面融合为一的过程。当事物的综合发展完成后,它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具体事物本身也就自行消亡而产生了一个全新事物。一切具体事物之间的综合发展的结果是否定了它们自己本身。在任何一个发展循环内,事物的分析发展与综合发展相比较,事物的分析发展都是一个肯定的发展过程,而事物的综合发展都是一个否定的发展过程。这是一种绝对存在的关系,是不容混淆的。所以,我们必须把它叫做事物的由肯定发展为主到以否定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才能准确反映事物的发展实际,并能与分析与综合规律相一致。这是综合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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