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什么说分析与综合规律是哲学总规律(综合哲学3)
| | 中学哲学论文第一节:什么叫哲学总规律和分规律 我们说,哲学有一个总规律和十六个分规律,或称附属规律。总规律决定了分规律,分规律表现和反映了总规律。那么,什么叫做总规律和分规律呢?下面,我们就给它们下个定义。 所谓总规律,就是关于事物整体的中学哲学论文发展规律,就是在事物中领导和决定其他规律的中学哲学论文那个规律;所谓分规律,就是反映事物整体的各个侧面的规律,就是受总规律领导和决定的那些规律。总规律反映的是事物整体的规律,是人类看事物整体所发现的规律。分规律反映的是事物整体的一切侧面各自的发展规律,是人类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去看事物整体所发现的规律。 所谓事物整体,从现实看,就是指事物的一切方面与局部的总和。从历史发展角度看,就是指事物在历史发展中完成了一个分析与综合的发展循环,经历了分析与综合的两个发展阶段。所谓事物整体,就是事物的一切方面和局部的总和经历了分析与综合两个发展阶段,就是事物的现实横向整体和历史的纵向发展全过程的总和。我们这个定义是泛指一切事物的整体。但在综合哲学里,我们主要是指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整体,尤其是指人类社会整体。我们的总规律和一切分规律,都是对人类社会整体本质认识的产物。综合哲学就是通过解剖人类社会整体,发现了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的总规律和一切分规律。通过特殊发现一般,是人类认识事物基本方法之一。哲学是研究自然界、人类认识、人类种族和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只要认识了人类社会整体本质,发现了它的总规律和一切分规律,也就是发现了哲学总规律和一切分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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