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用“三个代表”的理论剖析“新自由主义”的实质
| |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三个代表”已被写进了党纲,写进了宪法,成为我党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重要理论,是我党行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指南。然而,我们发现“三个代表”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既得利益者泛化了,曲解了,他们甚至想把他遏杀在摇篮里,其代表之一就是“新自由主义”派。 “三个代表”的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他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马列主义的共产主义、人民公仆一脉相成。他的落脚点在“中国共产党始终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而“新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什么?他的落脚点在那里呢? “三个代表”刚一发表,就有人说什么:“‘三个代表’指导我们养猪,养的猪又大又肥”。还说,“‘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讲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最广大的劳动人民还要代表各阶级包括资本家的利益”;“财产的多少不再决定人的先进性,只要你拥护共产党都可以入党”;“不管你过去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只要你现在合法经营就是先进分子”。“‘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向世界上最先进最发达的西方国家学习,不顾一切地发展生产力,效率压倒一切”;“既然私有制比公有制有效率,就要全面私有化”;大肆宣传“冰棍论”、“烂苹果论”、“靓女先嫁论”、“代价论”、“社会财富向精英倾斜论”、“新产权理论”;掀起了国退民进、国退洋进私有化的大竞赛。叫嚷:“‘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要引进西方先进的文化----自由竞争、自由生活、自由竞选”“优胜劣汰”;认为腐败是发展的润滑剂,腐败是私有化的摧化剂;鼓吹“马克思主义过时论”“人性自私论”,“腐败不可怕论”。他们对“三个代表”故意地泛化和曲解,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以至于劳动人民一提“三个代表”就头疼,“三个代表”成了“代表妻子、儿子、老子”的代名词。直到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三个代表”的实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号召全党要“坚决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把反腐倡廉当政治任务来抓”!共产党人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坚定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人民群众才认识理解了“三个代表”。“三个代表”总算没有被遏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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