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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生产力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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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定义: 在社会科学领域,传统上一般定义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得生活资料的能力”。 从定义中可以发现三个关键词语,人、自然、获取生活资料。下面我就论述一下,正是由于长期以来对这三个概念的不完整认识,才使得传统的生产力理论陷入了困境,并使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及其实践运动带来一连串的误区. 自然的完整认识: 自然这个词原意是指人或物的固有属性、本质。当代哲学一般从两个方面去定义自然概念的:一方面把自然等同于客观世界,等同于物质(其中包括人本身)即所谓广义的;另一方面又把与人类社会和人工物相对的东西称作自然,即所谓狭义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写道,自然“有二义:广义的自然是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它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这些范畴同义的;狭义的自然是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或者自然界……。”哲学家一般从这两重意义上使用自然概念,然而传统经典作家所处的欧洲更多是在狭义意义上来看待自然的,这在当时的文献中俯拾皆是. 马克思也曾经说:“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报……,他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76卷下,219页。)显然当时欧洲普遍存在的对自然的类似描述是指与人相对的,这个自然是不包括人在内的。于是就造成了部分社会客体对象的缺失,与之相对应部分主体实践活动就被抛弃在生产力视野之外。这就造成了只有面对纯粹物质世界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们才是生产力的唯一发动者,物质对象世界成了生产力中唯一的劳动对象要素,它们之间的中介只是“铁器、纺机”等等物质化的劳动工具。从事管理活动中的人,就成了被决定和被豢养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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