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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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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创立了形式逻辑科学,建立了直言三段论的演绎逻辑。亚里士多德认为,演绎逻辑是获得新知识的可靠工具。到了公元十六世纪,英国的弗兰西斯·培根(公元1561——1626年)全盘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创立了归纳逻辑,提出了一套通过实践寻求事物因果联系的归纳方法。培根认为,归纳逻辑才是科学发现的真正工具。 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和培根的归纳逻辑,构成了传统逻辑的基本内容,为传统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466页) 自从亚里士多德创立形式逻辑这门科学后的两千多年中,在这门学科中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论争。尤其是培根的归纳逻辑学说产生后,逻辑界形成了阵线分明的两大派别,一派是以洛克、穆勒等人为代表的归纳派,一派是以莱布尼兹、沃尔夫、康德、海尔巴特等人为代表的演绎派,两派之间的论争异常激烈。归纳派完全否定了演绎法,认为归纳法万能,演绎法无用;演绎派则认为演绎法完美无缺,归纳法是多余的。 创立归纳逻辑的培根在《新工具》一书的开篇中说道:“现在流行的逻辑与其说是帮助人们寻求真理,不如说是把植根于一般人接受的观念中的错误固定下来。所以它的坏作用多于好作用。”培根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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