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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秩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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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战争一样,和平也是与人类历史结伴而行的。然而,作为历史的重要角色,和平似乎总没有战争那样引人注目。在人们的历史观念中,战争被视为历史的“直接动力”,历史学家们常常不吝笔墨地描写战争进程、揭示战争的历史意义、渲染战争的历史功能作用,战争史理所当然地被直接地列入到历史的重要门类之中;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更是史不绝书,而且常常被归于“畅销书”一类;在理性认识的层面上,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门类都在不约而同地把战争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汗牛充栋的研究成果已从不同的侧面或层面对战争或战争现象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解读。可是,对于和平问题,虽然任何一个时代的人们都充满了向往,虽然在人们天性中都有爱好和平的一面,虽然和平在人们的心目中被赋予了非常崇高的地位,然而,人们对于和平的理解大都只是滞留在感性的层面,思想史对和平并没有沉淀多少理性的内容,甚至“严格意义上的和平研究却是当代社会的产物”, 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和平研究距今还不到100年。之所以存在着这种不公正的现象,或许就是因为和平本身缺少自己的独立性品质。作为一种现实,和平不是以“非战争状态”或“战争间隙”的面目出现,就是以“零和冷战”的面目出现,而且,即便在这种短暂的“和平”阶段,每一个国家也都在忙于备战,局部紧张或武装冲突时有发生……真正的和平似乎从来就不曾出现过。这种不公正的现象,说明了人们对和平的疑虑:究竟有没有和平?如果有,和平是什么?和平以什么方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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