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马斯洛需要层次论的不足及其完善
| | 一、马斯洛需要层次论存在不足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08——1970)在其1954年出版的人生哲学 论文《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提出了他影响极大的人生哲学 论文需要层次论。该书把人的需要分为若干层次,具体分为多少个层次,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说法。有的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获得尊重的需要及自我实现需要;有的则分为七个层次,在上述五层次之外又加了求知和理解的需要与美的需要两个层次。其理论的核心理念为:下一层需要的满足是上一层需要产生的条件,低一层次的需要获得满足后,才会向高一层次的需要发展;需要的迫切程度随层次的提高而递减,层次越低,需要则越迫切;这几个层次的需要不是每个人都能满足的,越是高层次的需要,满足的百分比越少;同一时期,个体往往同时存在多种需要,其行为受多种需要支配,但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而其他需要处于从属地位。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把人的需要分为若干层次,克服了原先需要理论的笼统性、模糊性,使人对需要的认识清晰化、具体化,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但其仍存在不足,有待深化和完善。这主要表现为: 第一,所划分的层次有事实依据,与现实吻合较好,但其内在机理没有阐释清楚,只能使人知其然,而不能使人知其所以然,而且层次繁多,不够简明。 第二,说下一层需要的满足是上一层需要产生的条件,低一层次的需要获得满足后,才会向高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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