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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善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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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熊彼特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创新的含义,认为“创新”就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即开发一种新产品,提供新的原材料来源,拓展新的市场渠道,采用新的技术,建立新的组织结构。当然,我们今天所说的创新,已经远远地超出了经济学的狭隘领域,而是涵盖经济学、社会学、行为学的广泛范畴的概念。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从层次上来说,有三个层次: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善于创新就是要解放思想,根据实践的要求破除旧的思想束缚,不断创造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自觉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是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一论述,深刻地揭示了创新在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因此,积极开展创新研究,把握创新规律,探讨创新理论,是当前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着重从创新的一般方法论和基本原则研究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创新。 一、把握实质是创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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