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人民利益标准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 党的新课程小学哲学论文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今后党的新课程小学哲学论文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并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1](p1)这就将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将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作为党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动因。这是中国共产党建设尤其是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 一、实现人民利益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并长期执政,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的必然结果。人民利益标准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判断标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早在 15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p40)这清楚表明,共产党人的利益始终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她唯一的、根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这一性质和宗旨,客观要求每一个党员的言行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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