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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概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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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的概念比较问题,是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基本前提。这个问题所以比较复杂,大约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公务员概念及其范围在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标准;第二,我国建国以来,公务员概念及其范围也是在不断的变动之中。建国以来建立的干部制度,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公务员概念,以及2005年通过的《国家公务员法》的公务员概念等等,有着很大的差别;第三,随着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逐渐拓宽,政府体制改革深化、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提法日益普遍,但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领域在不同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是千差万别的。因此,目前国内的有关研究,在延续以往公务员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另行开辟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领域,但是,对于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尚未理顺弄清,这就不能不影响研究思路的清晰性和结论的可靠性。 对于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概念的比较,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入手,即:1)从世界范围看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关于公务员的定义、性质和范围,既要考察公务员类型与范围,更要界定公务员的基本属性和特征;2)考察我国建国后干部身份制度的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公务员制度的实行,直至《国家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的法定概念与范围;3)探悉公共人力资源概念形成和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兴起的原因;4)基于上述研究,分别概括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内涵,进行内涵的异同比较,然后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不同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公务员与公共人力资源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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