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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阶级斗争为纲”哲学基础错误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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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人们写了不少文章分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这些文章认为毛泽东之所以主张“以阶级斗争为纲”,是由于他自1957年后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把许多不属于阶级斗争的正常的党内分歧、争论当作阶级斗争的表现,认定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认为当时我国社会中已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所以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这些认识无疑是正确的,但还不够深刻,没有分析“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的哲学基础上的错误。其实毛泽东之所主张“以阶级斗争为纲”,有其深厚的哲学基础,是其特别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哲学观点的必然结果。毛泽东在1956年11月党的人届二中全会上说:“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不平衡,矛盾,斗争,发展,是绝对的,而平衡,静止,是相对的”。后来又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斗则进,不斗则退,不斗则垮,不斗则修”,“八亿人口,不斗行吗?”“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甚至多次说过“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既然斗争性、斗争如此重要,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毛泽东将共产党的哲学归结为斗争哲学,这是欠严谨的。其不妥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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