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论文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论文政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体现。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处国家机构的核心地位,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监督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 一、人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检察机关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检察机关的发展唇齿相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检察机关得以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破坏,检察机关就受挫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检察机关就兴旺发达。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因此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事业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一)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离不开人大的关心和支持。 每年人大任命的干部述职报告都在检察机关举行,人大任命的检察干部向人民代表大会作述职报告,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业绩、政治思想,以及存在的缺点、差距,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增强了干警工作的责任心。有利于改进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事业的发展。而每年人大报告上,代表人民对检察机关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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