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大音希声”与音乐艺术境界
| | 高中哲学教育论文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大音希声”的高中哲学教育论文命题。这是一个有关音乐艺术境界的高中哲学教育论文命题。 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音”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声音,一是音乐。与“音”的情况类似,“声”也有声音和音乐两个基本含义。如“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中国古代乐论选辑》第12页)此处的“声”指声音;“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中国古代乐论选辑》第16页)这里“声”与“音”都是指声音;“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同上》第17页)这里的声是音乐之义,等等。 在“大音希声”中,音与声的含义不同,否则这句话便是同义反复。由于“音”和“声”各自都有音乐和声音两个含义,所以这里的音和声一个指音乐,另一个指声音。那么哪个指音乐,哪个指声音呢?必须将《道德经》的各个章节联系起来看,才能得出正确结论。《道德经》第十四章说道: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眼睛看着视觉对象,但见到了视觉感官没有感受到的东西,这叫做夷;耳朵倾听着声音,但最终听到的是听觉感官没有感受到的声音,这叫做希;用手去捕捉对象,得到的是手所没有捕捉到的东西,这叫做微。从这里可以知道,“希”就是耳朵听着声音,但听到的是听觉所没有感受到的声音。因此,“大音希声”论中的声是指声音。既然“音”与“声”在这里不能是同义,所以“音”只能是指音乐。 然而,这种“希声”之音并非一般的音乐,而是所谓“大音”。什么样的音乐才可称之为“大音”呢?首先应该知道“大”是什么意思。《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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