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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问题与湘学研究之“论”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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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学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和鲜明特色的地域性文化传统,正在越来越受到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人们对湘学的研究主要是一种“史”的研究,即从纯学术的和历史的维度,考察湘学的源流演变,力图揭示本真状态的“湘学史”。湘学研究的这种“史”的维度无疑是重要的,但却是不够的。我在这里试图提出另一维度,即“论”的维度。 湘学研究之“论”的维度,当然与“史”的研究密切相关,所谓“论”从“史”出。但是,我这里所讲的“论”,主要是指湘学对现代性问题所持的一种思想理论立场。如果具有了这种“论”的维度,那么湘学就不仅大大扩展了其研究视域,而且会获得其现实实践意义和普遍性的思想理论意义,从而也无疑将扩大湘学研究的社会影响,甚至会形成一种新的湘学学派。 现代性问题及其理论立场 为了具体说明湘学研究之“论”的维度,这里有必要先阐述一下现代性概念的涵义和现代性问题的实质。现代性概念无疑是现当代人文社会科学文献的主题词或关键词。虽然关于这一概念的理解见仁见智,但抛开附加在这一概念上的种种或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诉求,纯然从其所指的社会实存要素的社会学意义来理解,则不难看出,所谓现代性,就是指现代社会整体结构(或广义的秩序)的性质和特征。社会整体结构包括外在的社会制度结构(制度性秩序)和内在的文化心理结构(心灵秩序或心性结构),从而现代性也因此区分为外在的社会制度层面的现代性和内在的文化心理层面的现代性。在传统社会中,无论是外在的社会秩序结构还是内在的心性秩序结构,都是以某种超越性的秩序为根据的(在西方是“上帝”,在中国则是“天”或“理”)。启蒙运动之后,超越性的秩序世界瓦解了,即韦伯所说的“去魅”了,整个人类的秩序结构须由人类自己来确定。外在的社会制度秩序方面,人们按照自己的理性来建构一个所谓合理性的社会制度结构,这一过程就是韦伯所揭示的理性化的过程,这个意义上的现代性就是所谓的“合理性”,在现当代文献中,也被称之为启蒙的现代性或理性化的现代性。内在的文化心理方面,人们的心灵秩序由于失去了超越性的从而也是普遍性的价值秩序的支撑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样就形成了舍勒、 西美尔等社会理论家所着力揭示的“现代人”。“现代人”是一个哲学人类学的概念,指涉的是现代人的精神气质和心理结构,其最突出的表征就是感性化,而失去了传统社会中人们的那种追求和眷恋超越性价值的精神深度。没有了超越性的价值支撑,就没有了固定、永恒、神圣的东西,剩下的只有 “现在”、“当下”、“瞬间”,由此导致了主体心理体验结构的根本更改:传统的具有精神深度的心性结构让位于感觉至上的现代人的心理体验结构。因此,从文化心理层面来看,所谓现代性就是感觉化或感性欲望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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