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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类的美感起源于动物吗》一文作者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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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发表在光明网论文发表交流中心的《美感的起源》,有人浏览,甚是欣慰;读了《美感起源于动物吗》一文,对文章作者完全领会了笔者的意思,更感高兴。《美感的起源》本是一家之言,遭到驳斥应在情理之中。然读了《美感起源于动物吗》一文后,便有一些话如鲠在喉,觉得不吐不快。 第一,关于用生物学原理解释社会现象的问题。卢先生认为“‘人类的美感起源于动物’的说法,是犯了用生物学原理来解释社会现象的审美错误。”这其实也是一个颇有争论的问题。早在两个多世纪以前,哲学家戴维.休谟就反对人们用自然规律解释社会现象。现在人们把这种“串位”称为域混淆。域,有物质的,精神的和信息的等,一些人不允许将不同域的概念混淆使用。譬如,不能将物质世界的“万有引力”用于精神世界。然而,这只是某些学派的自我“禁锢”,并非科学共同体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事实上,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和交叉科学的大量涌现,有关域的界限已被接连不断地打破。被人们誉为自二战以来最重要的社会科学突破之一的社会生物学[1],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社会生物学研究的出发点就是将人与其他动物相提并论。他们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因为动物的行为是由基因控制的,人类也是动物,因而人的行为也一样受控于基因。[2][3]虽然社会生物学从它诞生之时起,就引起了人们的争论,但它最终还是在喧嚣的反对声中渐渐地站稳了脚跟,并成为现代达尔文主义者普遍接受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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