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什么样的企业家成长机制
| | 工商管理 免费毕业论文 目前,学术界对国有企业的工商管理 免费毕业论文企业家成长机制颇有微词。持这一态度的工商管理 免费毕业论文学者认为,企业家的生成机制是自由企业制度,其根本要求是产权与决策自主。而我国的企业家产权建设尚未展开,国有企业经营者有与官员相对应的行政级别,享受同级别官员的政治待遇,接受与党政干部同样的标准考核,是一个附属于国家干部的阶层。这种身份使得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官员,因而受到行政约束,没有完全的经营决策权;同时,企业家将经营企业作为自己政治生涯的一个停靠站,其最终目的是成为政府官员,因而企业的长期利益与企业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短期经营业绩以及与上级部门处理好关系却对企业家个人有诸多收益。 应该说,这类观点还是道出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工作效率不高的部分原因。但是,把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由政府委派一律看成障碍国有企业效率发挥的原因还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从企业产权的角度来看,政府既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或称国有企业的老板),那么,它对其所拥有的国有企业委派经营者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民营企业的老板不也是根据其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任免企业经营者的吗?)。事实上,西方国家国有企业企业家的选拔就是根据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进行的。如美国的国营企业里,政府主管部门的部长就有权确定国营企业中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人选。而且,主管部门还通过各种手段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于公法制的国有企业,政府大多实行直接干预的管理方式。在美国的这类国有企业中,董事会成员有的全部是由政府官员组成的,有的是由部分政府官员组成的,有的全部由企业界人士组成的。但是,不管人员的构成如何,其任免权都归政府,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3名董事长,1名为财政部官员,另外两名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任期6年,其中1名由董事会成员推举为董事长。在日本,政府对公法制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不仅表现为任免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而且,这些管理者都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约束。由此可见,由政府选拔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本身并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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