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全面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
| | 工商管理 毕业论文下载 中国国有企业的工商管理 毕业论文下载处境艰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工商管理 毕业论文下载,其效益之低,损失浪费之大,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现行的改革办法,股份制改革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前景又不容乐观:不能指望公司制改组以及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办法建立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不要指望国有企业能够做到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和监督者都分别到位,并形成一种既能相互协调合作,又能相互制衡监督的机制。其原因已经有杰弗里.萨克斯和胡永泰、杨小凯等人在《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中总结如下[1]: “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在1980年代发展了苏联式经济体制的几种理论。其中的一种被称作所有权虚置理论。华生、张学军和罗小朋(1988),易纲(1988),平新乔(1988)和孟庆国(1988)的几篇论文几乎同时提出所有权虚置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国有制故意在不同的机构之间分配同一财产之不同所有权部分。根据产权经济学中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由两部分构成:排它的财产处置权和排它的财产获益(正或负)权(见Furuboth and Peijovich,1974)。 在社会主义经济里,财产处置权分属于计委、物价局、劳动局、政府各工业部和企业的管理者。计委对长期投资及相关的资源配置有决定权;物价局对物价有决定权,劳动局对人事安排有决定权,政府各工业部对中期投资和原材料及投入要素的配置有决定权;管理者对日常管理决策有决定权。所有权的另一部分,征集收入或承担损失的权利,在财政部和各工业部之间划分,因此,没有单个人或机构对任一国有财产有完全的所有权。中国人称之为没有真正老板的体制或者所有权虚置的体制。有人论证说,在没有产权结构任何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这样一种体制的任何分权和自由化的改革都会造成比它所解决的问题更多的问题。张维迎(1986,1999)提出了几个有名的不可能定理:国有制条件下,真正的企业家不可能出现,政企分开不可能,预算约束硬化不可能,破产不可能有效地约束经理,以国有股为主导的公司化改革不可能解决经营者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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