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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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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推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中存在不少问题,必须 以新《公司法》为依据,不仅要突破创新,使职工民主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而且要在正确处理企业新、老三会关系 的基础上,强化职代会职能,为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奠定理论、法律与组织的保障基础。 [关键词] 职工董事;监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工民主管理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作为法定的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自实行以来,已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新形势下,结合新《公司法》,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或途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在规范和推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有:1.一些公司职工董事监事或有其名无其实,或名不符实。职工董事监事,尤其是职工董事,往往因其是“职工”身份而在责权利方面与其他董事有较大区别。2.在改制公司中,工会主席进监事会易,进董事会难度则较大,而在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现象更严重。3.原《公司法》有关职工董事监事的规定不完善。很多国有企业改制后,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不设立董事会或监事会。一些职工董事监事由于素质的局限,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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