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帐务处理
| | 工商管理 论文集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工商管理 论文集概念及特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工商管理 论文集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行为。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新准则未规定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的比例,现仍原用旧准则规定的25%的参考比例。 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帐务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同时满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的条件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未涉及补价的情况 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例1: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中使用的车床交换黄河股份有限公司库存商品办公家俱,换入的办公家俱作为库存商品进行管理。车床的帐面原值为100000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0000元,公允价值为75000元。办公家俱的帐面价值为60000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000元,计税价格为75000元。销售办公家俱的增值税税率为17%,换入的车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假设整个交换过程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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