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谈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在企业合并中的运用
|
| |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按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大类,不同类型的企业合并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采用权益结合法,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本文通过实例的方式说明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在企业合并中的运用。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权益结合法 所谓权益结合是指参与企业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全部资产和经营,以便继续对联合实体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合并。权益结合法就是在处理企业合并时按照股权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其基本要点如下: 1.对企业合并实质的认识:在权益结合法下,将企业合并看成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交易。参与合并的各方均按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并,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不能因企业合并而增加或减少。 2.控股合并情况下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支付对价的,应在合并日以支付的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被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对价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作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发行股份的面值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情况下净资产的入账价值: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对相关资产和负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被合并方不同的,应当对取得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确认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合并费用的处理:合并方为进行合并所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5.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按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单独列项目反映。合并的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对于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存在的合并各方的内部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处理。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