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企业治理“泛家族化”现象的新经济社会学分析
|
| |
摘 要:从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视角观照家族制企业,发现企业制度不仅代表了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均衡,而且还是外部制度环境尤其是信用环境选择的结果。因此,一方面,我们肯定家族制企业的存在有其客观的依据和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不断优化信用环境来逐步提升家族制企业的境界。 关键词:社会建构 信用环境优化 家族企业 升级改造 虽然家族制企业在世界各国尤其是东亚和东南亚一带大量存在,但理论界对其的评价却一直较低。近来,随着中国新兴民营企业普遍采取了家族经营的方式,关于家族制企业的讨论又开始多了起来。家族制企业的效率如何?其存在的依据是什么?其未来发展趋势又怎样?借助于新经济社会学(The New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的“嵌入”和“社会建构”视角[1],本文尝试从信用环境与企业治理的关系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较深入分析。 一、企业制度的“社会建构”性质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制度的实质是企业所有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方式;企业制度是企业契约的外化;企业契约代表了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不断进行再谈判达成的动态博弈均衡;这种均衡的具体格局主要取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谈判实力对比。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