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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在ATM上的应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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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于2003年9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该办法提出的“存款人可以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引起社会关注。这一规定实质上是方便并鼓励个人因购房、买车、支付水电费等投资、消费需要而使用个人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办理转账结算。 作为一种方便灵活的支付结算工具,支票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的商品购买和劳务消费。其支付结算功能的实现,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来完成的。现有支票结算流程一般包括出票人签发支票、持票人(或出票人)送交支票、开户银行审核并提出交换、人民银行票据清分中心进行支票清分、对方开户银行提入支票并审核,最后实现款项的收妥入账。这种结算流程大大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贸易的活跃。支票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如何更好地发挥其方便支付的作用?能否使银行的机器柜员(ATM)替代人工完成支票传统结算流程的业务处理?这些思考引发出本文的设想,希望同大家共同研究和探讨。 一、现有ATM功能的局限性 从1986年我国银行业引进第一台ATM起,ATM家族逐步发展壮大。据统计,如今已有5万多台ATM遍布全国各地。客户越来越习惯于接受ATM所提供的方便快捷、全天候的金融服务,银行业也日渐受益于ATM所带来的人力成本的节约以及服务时间和空间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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