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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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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是公司在利润再投资与回报投资者之间的一种权衡,它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股利无关论”、“在手之鸟论”、“股利显示信号论”等曾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本文拟将重点放在股利政策的国际间比较,以求能通过这种比较分析来对我国的股利政策研究有所启示。 一、各国的股利政策 1.股利支付形式。股利的支付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回购。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最常用的两种方式。如果从全球视角考察国外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问题,就可以发现,派现一直是公司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却不像我国那样具有普遍性。其原因就在于我国对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不同。发放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是根据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把未分配利润转入股本与股本溢价。国际上一般按照股票市场价格计算转入金额,而我国则按照股票面值计算。举例说明,某公司已发行股票为10 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场价格为15元,计划发放股票股利10 000股(即送股比例为1∶1)。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公司需要转入150 000(15×10 000)元的未分配利润,而按照我国做法只需要10 000(1×10 000)元。为此,国外的上市公司只有在具备较高盈利水平、有较多未分配利润时,才可能具备高比例送股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国外公司很少采用股票股利。而我国之所以能频繁地发放股票股利,与采用面值计算的会计处理规定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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