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韩国的证券借贷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 | 证券金融 评职称论文根据韩国民法的证券金融 评职称论文规定,证券借贷是一种消费借贷行为,当双方当事人接受(返还)证券和借出证券的证券金融 评职称论文种类与数量都相同时,证券借贷契约成立。 引言 所谓证券借贷,是指长期持有证券的法人机构(出借者)通过中介机构将其所持有的证券暂时借给因投资策略而需要证券的其他法人机构。一般来说,出借者往往是开办证券借贷业务的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借贷期间,出借者仍然拥有获取证券的股利、股息等权利,并且向借贷者收取一定的出借费用。与此相对照,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券商申请融资或融券,以此来买入或卖空证券,通过杠杆达到扩大投资收益的目的。 韩国1995年开始建立证券借贷业务,在1997年的金融危机后,加快了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开放进程,目前韩国已经有较大规模的证券借贷市场和较为完善的证券借贷制度。本文通过介绍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发展和相关规定,希望能对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引入信用交易和证券借贷等提供有益的借鉴。 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基本状况 韩国的证券借贷市场建立于1996年。1996年,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 (Korea Securities Depository,KSD)开办了证券借贷业务,韩国证券金融公司 (KSFC)开始为证券借贷进行担保。 2000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不再为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同时KSFC开始从事证券借贷业务,其目的在于增加证券借贷市场的竞争性,提高市场效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证券市场几乎禁止融券卖空(见表1,表2),KSFC只允许证券商融资买进证券。尽管如此, 2001年韩国的证券借贷业务仍然达到 3570万股,交易金额达到12025亿韩元 (约9.06亿美元)。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韩国证券借贷市场仍然比较活跃。根据韩国证券集中托管公司的分析,韩国证券借贷市场的活跃与许多投资品种的存在而导致的策略交易对证券借贷产生的大量需求有关。比如2001年韩国证券市场中存在存托凭证(DRs)、可转换债券(CBs)、含认股权的公司债券(BWs)等与标的股票价格相联系的证券,这使得各种套利活动非常活跃,因此这些策略性交易产生了证券借贷需求。从表3看出2001年第4季度证券借贷更加活跃,这是因为,KOSPl200指数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而产生套利机会,套利者大量买入期货并卖出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进而产生借券需求,使证券借贷量大幅增加。原来KSD证券借贷的申请人仅限于证券和金融法人机构,但从2002年开始,KSD将证券借贷申请者扩大到其他法人机构。由于KSFC的证券借贷制度与KSD基本一致,且KSD的证券借贷制度历史更长,故本文的介绍以KSD的借贷规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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