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钢铁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
| | 证券金融 教育论文下载摘 要:中国钢铁业上市公司的证券金融 教育论文下载股权结构存在股权过度集中、国有股所占比重过大、机构股东欠缺等不合理因素。这些因素使股东治理权的证券金融 教育论文下载行使受到阻碍,也为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设置了壁垒,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中国钢铁企业要走向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应改善其不合理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东的权益、公司的业绩及有效的公司治理均有较大影响。中国钢铁企业具有典型的国有企业特征,本文拟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分析,探讨股权结构特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期为我国钢铁企业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理论支持。 一、中国钢铁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截至2001年底,中国钢铁行业在深沪两地上市的公司共12家(见表1)。其股权结构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股权过度集中。适度集中的股权有利于股权治理作用的发挥,而股权过于分散,每个股东的持股率比较低,其治理成本往往大于治理收益。但股权过度集中,大股东居于主导地位,在股东大会上起支配作用,会抑制中小股东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也容易造成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所以,股权的集中度可直接反映出股东对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一般说,英、美国家的股权集中度较低,德、日国家的股权集中度较高(见表2)。从表2中可看到,股权集中度最高的是德国。但其最大的5位股东的持股率仍低于50%,而中国钢铁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率全部超过50%,平均持股率高达69.95%,这一比率比股权集中度最高的德国最大5位股东的持股率还高出28个百分点。可见,中国钢铁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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