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银行信贷资金入市探讨
| | 金融管理论文摘要:无论从商业银行的金融管理论文角度来考察,还是从我国证券市场平稳发展方面来考虑,信贷资金入市都是非常必要的金融管理论文。信贷资金入市的途径可以有以下几种: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券商实施股票质押贷款;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和企业股票质押贷款;商业银行为券商提供除自营之外的其他业务贷款;开办股票信用交易等。 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问题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可以说,在中国股票市场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问题总是以或明或暗的形式不断出现。最近,这一问题又被旧话重提,在金融界引起了新的争论。我们认为,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都是进行资源配置的场所,人为地限制资金在两个体系之间的流动不符合效率原则,因此,信贷资金入市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选择适当的信贷资金入市方式。 我们认为,无论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考察,还是从我国证券市场平稳发展方面来考虑,允许信贷资金入市都是一种必要的政策举措。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金入市的必要性在于: 第一,它有利于增加信贷资金的运用渠道,可以为商业银行开辟新的盈利途径。 第二,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规范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渠道和方式,克服银行信贷资金向股市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在信贷资金流入股市问题上,我国一直存在着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悖逆的不正常现象。一方面,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将银行信贷资金用于炒股;另一方面,现实中却又有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流入股市。而且,由于信贷资金入市绝大部分属于暗箱操作,因此除了少量的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有据可查外,没有人能确切知道流入股市的信贷资金数量。有人估计,2000年流入股市的银行贷款就达1000亿元左右。既然严格的法律规定亦难以堵死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暗道,而且各种暗道的存在使银行对信贷资金向股票市场的流动完全处于一种无法监控的状态,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固守原有的法律和政策限制,而应使信贷资金入市公开化和合法化,变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各种暗道为明道。这样对规范信贷资金向股市的流动,减少银行贷款向股市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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