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 | 金融毕业论文摘 要:考察证券公司治理中的金融毕业论文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是否有效是评价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金融毕业论文基本途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内部和外部机制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并具有内部人控制的鲜明特征;股权结构不合理和股东性质单一是造成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核心问题,而改造国有成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一组规范公司相关各方责、权、利的制度安排,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制度架构。完善的公司治理可以激励董事会和经理层努力实现符合股东、经营者和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奋斗目标。 之所以将公司治理的研究投向我国证券公司,不仅因为证券公司作为现代企业有对治理机制的一般性要求,而且也是因为证券公司在我国企业制度中所具有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证券公司拥有明显大于绝大多数工商企业的资产、资本规模,具有资源密集,特别是现金、证券以及人力、信息资源密集的特性。这就决定了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较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成为社会资本形成、运动机制的主要中枢之一。也使得对证券公司治理的研究相对于其他企业更有意义。 一、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 我国证券公司从形式上看,治理结构趋于优化,但在制度的具体安排和实际运行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由国有股或法人股控制,规定单个股东直接或间接向证券公司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有资产代表单位、综合类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除外。而证券公司的资本来源又主要是上述三类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法人,且多为小股东。这样,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又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的小会,不能反映中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也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选任的结果“不谋而合”。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有限,监督机制弱化,不足以对经理层形成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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