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析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与市场流动性
| | 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下载摘要: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下载质量,促进市场稳定发展。但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依然带有政府行政干预的证券金融 免费论文下载色彩,它制约了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运行中的作用,影响了市场效率,降低了流动性。 一、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内容 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法》规定,我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包括“改制辅导,证券公司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核准”等各项制度和要求。 根据这一规定,证监会发布了《股票发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推荐并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向证监会申报。主承销商在制作发行申请材料前,必须对发行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发行前辅导工作。为规范主承销商的辅导行为,证监会在2000年3月 16日同时下发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主承销商制作《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并作为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一并报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发行股票,由证监会设立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 (1999年10月11日)组成审核委员会并按条例规定的审核程序开展工作,由发审委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告,证监会才给予核准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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