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评经理人股票期权确认的“费用观”和“利润分配观”
| | 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所谓经理人股票期权,是指经营者享有在与企业资产所有者约定的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期限内,以某一预先确定的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目前,确认经理人股票期权的观点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费用观”;另一种是“利润分配观”。 一、经理人股票期权确认的“费用观”及其评价 (一)经理人股票期权确认的“费用观” “费用观”认为,应将股票期权费用化。理由如下:第一,公司把有价值的股票期权赠予经理人,是为了补偿经理人将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根据配比原则,这种补偿成本的总额应作为费用,在经理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期间内摊销并在利润表中列示。第二,公司向经理人发放股票期权和向其发放工资奖金一样,实际上都是公司利益向经理人的转移。第三,在行权日,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付给经理人,则公司需要支付大量的现金成本;若发行新股,则会稀释现有股东的控制权,对现有股东意味着一种实际的成本。 (二)“费用观”下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 第25号意见书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 123号公告的规定,补偿成本可以在期权授予日以内在价值或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递延资产,在一定年限(一般是期权服务期)内进行摊销。在期权授予日,公司在确认补偿成本的同时应确认一项股票期权权益,借记“递延补偿成本”科目,贷记“股票期权”科目;在服务期内的各会计期末进行摊销转为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递延补偿成本”科目;行权时,经理人按行权价交纳认股款,应按行权价增加现金,按股票面值增加股本,同时冲销股票期权权益,差额计入股票溢价,即借记“现金”、“股票期权”科目,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股票溢价”科目;若期权过期未执行,股票期权账户将结转其他资本金账户,原已确认的补偿成本不会被修正。如果某些股票期权在授予日无法确定行权价或行权数量,则应在行权日确认补偿成本,借记“现金”、“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股票溢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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