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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招行可转债风波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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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003年10月15日招商银行第一次股东大会上行长马蔚华以到2005年招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将降到8%以下为由提出拟发不超过100亿元可转换债券的提案,并在非流通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获得通过。此事件一经发生引起金融市场的轩然大波,事后一个月国际上权威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对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八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评级,招商银行被评为BBpi级,即投机级。招商银行信用被大打折扣。资本充足率是银行经营稳定性的一个静态衡量方法,那是不是资本充足率越高越好呢? 关键词: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 巴塞尔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 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 风险加权资产 正文:在2003年10月15日招商银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包括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可转换债券在内的4项提案在非流通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部通过,此事件的发生引起了资本市场的轩然大波,包括鹏华、易方达、长盛等50多家基金经理以小股东利益被非流通股大股东侵害为由联名反对,控告招商银行此举是在资本市场上的恶意圈钱。招商银行(600036)股票价格也因此一跌再跌。对此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曾经站出来澄清,如果招商银行这次不能发行100亿元的可转换债券,那么到2005年底招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将降到8%以下,根本无法满足巴塞尔协议中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8%,事隔一个月以后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在北京发布了《中国金融服务业展望2004》,文中对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八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授予长期本地货币公开信息评级。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均被评为BBpi级,较投资等级低两级被认定为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那么是什么因素致使招商银行在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107.7亿元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在资本市场上做出如此大的再融资举动呢?银行资本充足率是不是越高越好呢?本文将从巴塞尔协议以及信用风险角度对此进行简单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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