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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回股票:金融产品的创新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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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兴起了一股创新浪潮,投资银行运用一系列“金融工程”技术,对传统的基础性金融工具不断进行分拆、重组、改造、再利用,加工成新的金融品种,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产品的种类,更加灵活地适应了资金供求双方融资和投资的要求,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因而获得了惊人的发展。其中,“可售回股票”(Puttable Stock)就是这股创新浪潮中出现的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 股票作为一种传统的基础性的融资工具,是持有者投资入股的产权证书,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可退股,即具有“非返还性”。可售回股票就是突破这种限制而设计的一种创新性金融工具,它打破了普通股票的非返还性,规定如果在未来某一时期,发行公司的普通股在市场上的价格低于某一预设值时,其持有者有权从发行公司获得补偿,也就是说,可售回股票的持有者能够在未来某一时点按照预设价格将股票“售回”给发行公司。在这里,投资者拥有“售回”权,发行公司承担“买回”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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