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瞥
| |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德国作为 现代 社会 保险制度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发源地,历来就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和持续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关注,其养老保险也已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实践。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攻坚阶段但前景并不明朗的时候,有必要从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实践中采撷一二。 一、 发展 轨迹 本文所指养老保险是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其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工资与缴费年限相联系, 目前 的缴费率大概是月工资的20%(雇员和雇主均负担20%),缴纳年限一般情况下为45年,截至2002年底,已有5142.4万人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有1767.8万人。下面,让我们沿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轨迹,来更全面地了解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从1889年《养老保险法》建立以来,一些关键的年份和重要的改革如下: 1957年,从基金积累制改为现收现付制,建立动态养老保险调整机制;1972年,主要是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1992年,养老金的调整依据改为可供支配的净工资收入的增幅;1999年,在养老金 计算 公式中增加了人口发展因子,使人口老龄化的负担能公平地分摊到保险费缴纳者和养老金领取者身上;2001年,降低福利标准、延长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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