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开展寿险信托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 | 摘要:通过 分析 现阶段 中国 开展寿险信托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必要性,借鉴国外寿险信托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 发展 经验,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两个层面探讨了中国现阶段开展寿险信托的可行性,认为外部环境包括 经济 环境和 法律 政策环境日趋完善,内部条件包括委托人、信托财产和受托人已初步具备,并指出实践运作寿险信托应注意的 问题 ,从而对中国寿险信托的发展前景作理性的前瞻。 关键词:寿险信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 寿险信托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所谓寿险信托,是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将人寿保险金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金给付时,由信托公司根据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交付给受益人或领取保险金后继续留存在信托帐户中加以管理运用,以达到保险金保值增值的目的[1]. 寿险信托传入中国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7年武汉第一家本国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汉口设立分行,主要业务除存款、放款、汇兑外,还有信托等附属业务。其中就包括人寿保险信托。1921年以后保险信托开始被中国 社会 所接受,尽管史料中记载到1936年中国广州的部分 金融 机构还有保险信托业务,但那时的中国信托业已经走上了畸形的发展道路,使得保险信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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