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议债转股中非经营性资产剥离问题
| | 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下载国有企业的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下载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主业生产无关的证券金融 免费毕业论文下载资产,它可分为社会管理性资产和社会服务性资产。社会管理性资产一般指的是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资产,如公安、法院、火脊、居委会等,这些资产是维持政府管理职能的资产,属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性资产是指学校、医院、托儿所、文化娱乐中心等属于第三产业性质的资产。此次债转股,主 要是以与企业主业相关的生产性资产重组一个新企业,把其余的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出去,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从而达到整体扭亏为盈的目的。 解决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的问题,主要是要将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由于我国配套改革并未形成必要的体制环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针对目前剥离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以供商榷: l、学校、医院、食堂等单位的问题 学校、医院、食堂、幼儿园等单位,在债转股前的国有企业中,都纳入企业统一核算范围,对职工收费不高,维持生存和发展不足的部分,由企业采用 "暗补"的方式统一解 决。剥离后,这种办法不能继续了,怎么办? (1)食堂、职工医院等都有盈利能力,并不是单纯的消费单位,由于过去只是把他们作为福利事业来办,因此采取了对职工低收费,然后再由企业进行补贴的办法。剥离后,就按市场规律提高收费标准,使这些单位能够自负盈亏。同时,在考虑新公司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相应地提高职工工资,转暗补为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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