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
| | 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一)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关系 1.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的证券金融 毕业论文关系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完全适用金融服务,此外,有关金融服务的特别规则由《金融服务协议》规定。其中重要的是“维护信用秩序规则”和“对维护信用秩序规则的认可”。 在“维护信用秩序规则”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对投资人、存款人、保险契约人、信托金融服务经营者等保护其有关权益的规则,确保金融体系健全和稳定的规则,以及确保不妨碍成员国使用这些规则。这说明金融服务领域的规则不单是以达成自由化为目标,维护信用秩序是完成其他政策目标的必要基础。 所谓“对维护信用秩序规则的认可”是指:成员国在制订与金融服务有关的国内规则实施方案时,需要承认别国制定的关于维护信用秩序的规则。该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例如,在审查某个特定国家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时,可以通过对比与该国有关制度的相似性,或者根据该国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的评价,对该金融机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若其信用度被判断为高,则可豁免部分必要条件给予批准。再如,当要求金融机构总资产存量中自有资本需要占一定比率并对该比率有所限制时,对自有资本比率的计算,目前各国采用不同方法,有的采用计算各类资产风险率的风险收益比率算法,也有的按照自有资本在资产单纯合计占有一定比率采用的传动比率算法,允许各国自由选择计算方法即表示对别国规则的承认。以上规定形式上似乎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但是,作为维护信用秩序规则是被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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