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商业银行损益扭曲探析
| | 金融论文集证券股票 一、商业银行损益扭曲之成因 透视商业银行损益扭曲行为,我们不难发现其成因既有人为的金融论文集证券股票 违规操作因素,还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中的金融论文集证券股票 不确定所需的会计估计、会计标准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会计财务环境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会计标准受国家税收政策的制约,超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使商业银行损益核算发生偏差。 1.现行的贷款呆账准备金不分贷款类别,统一按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金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实行1%的全国统一比较)在当年以人民币计算差额提取,但各项抵押放款以及融资租赁不得提取呆账准备金;发生呆账损失时首先应冲减准备金、不足冲减的部分可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银行也可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即不采用计提准备金办法。由此看出我国的呆账准备制度未考虑信贷资产质量和不同贷款形态可实现净值的区别,习惯于总量比例控制,从而低估了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反过来在一般年度高估了信贷资产的可实现净值,而在呆账核销年度加大了呆账准备支出,造成损益因呆账核销时间的不同而产生波动,使即期成本失真。虽然人民银行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也规定可根据期末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但目前仅限于上市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还不能完全实施。可喜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在征得财政部同意后新近又制发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要求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国内银行如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分年逐步提足、最晚不超过2005年;但税前扣除政策目前尚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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